2017年7月17日,广东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对云浮市长利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发出了处分公告,因其公司运用不合格碱水剂出产混凝土。
广东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检查组于2017年4月7日对其公司出产产品混凝土运用的原材料进行法律抽检。经广东省建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查验,现场抽取的标称为广州宝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产BL-HN001高性能减水剂(HPWR-R)匀质性查验成果不符合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规则要求,为不合格减水剂,样品所属批次减水剂作为出产产品混凝土原材料已悉数运用结束。以上现实有《建材抽样信息登记表》、《广东省建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外加剂查验陈述》(陈述编号:E2017(36)-1、E2017(36)-2)、《现场检查记载》、《查询询问笔录》、《原材料运用去向台帐》、取样现场相片等依据为证。云浮市长利泰混凝土有限公司运用不合格原材料出产产品混凝土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建造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则。依据其公司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社会损害程度和相关依据,参照《广东省住宅和城乡建造体系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基准(工程建造与建筑业类)》B303.48条规则,其公司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为细微。
依据《广东省建造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则,广东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决议对其公司运用不合格原材料出产产品混凝土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处以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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