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精美的“串串房”甲醛超过标准租客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4-07-22 |   作者: 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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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似精美、崭新的出租房,却是用的极其劣质的装修用到的材料和家具。近期,租房市场出现的“串串房”乱象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串串房”,也被称为“陷阱房”“贩子房”,是指炒房客以低价收购旧房子或者毛坯房,用极度节省成本的方式对房子进行装修,之后作为精装修房高价租售。据了解,此类“串串房”容易含有甲醛、苯等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而长期生活在甲醛浓度超标的房屋或者处于苯的气味环境中,有极大几率会出现头晕、头痛、流泪、恶心呕吐、咳嗽胸闷等情况,严重的甚至有可能诱发白血病,因此,“串串房”也被称为“白血病套房”。

  记者在某社交平台搜索“串串房”字样,有不少网友爆出自己疑似租到“串串房”的经历。那么,如何避免租到“串串房”?如果不慎租了此类房屋,应如何维权?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巧英在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租客应充分了解房屋的环境质量,在签订租房合同时,通过明确房屋环境品质衡量准则、检测义务、违约责任等,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王某是一名在济南打工的年轻人,辛苦工作一天后,希望有一个舒适的栖息之所。为此,王某货比三家,最终选择承租党某的公寓房。2023年4月30日,王某与党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押金1500元,租金共计4500元。租期一年,租金按季度支付。合同签订后,王某入住该房屋。

  入住不久,王某便身感不适,身上起了许多红疹。王某怀疑承租的房屋存在质量上的问题,于2023年7月19日自行委托某鉴定机构对租赁房屋进行甲醛检测。检测结果为案涉房屋甲醛超过标准,王某遂与党某协商解除合同,退还押金和租金。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王某便搬离案涉房屋,党某也已将案涉房屋另行出租。

  越想越气的王某一怒之下将党某诉至槐荫法院,要求党某退还押金、租金并赔偿人身健康损害费5000元及检测费500元。

  党某辩称,该鉴定系王某自行委托,不认可其主张的甲醛超过标准鉴定结论。身上起红疹的因素有很多,并不能确定是租住的房屋导致的,不同意退还和赔偿各类款项。

  槐荫法院经审理认为,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的核心义务是向承租人提供符合租赁用途,具有使用、收益价值的租赁物。在租赁物存在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情况下,出租人应对租赁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旧能随时解除合同。因此,为了保证承租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健康,在租赁物具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缺陷时,承租人可以每时每刻解除合同,即使承租人对租赁物有瑕疵是明知的。

  本案中,王某和党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属有效。双方均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相应义务,党某应当交付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房屋。若房屋室内甲醛超标、空气质量不合格,危及承租人身心健康,承租人可以每时每刻要求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若因甲醛超过标准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以出租人交付房屋影响安全、健康为由,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的租金及押金,支付违约金或侵权损害赔偿金,并支付房屋空气质量不合格而产生的检测费用。

  “关于租赁房屋缺陷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按照租赁合同的性质,出租人有义务向承租人提供可以安全使用、收益的租赁物,当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存在安全质量缺陷时,出租人对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赁物安全质量瑕疵造成承租人或者使用人的人身损害,承租人可以选择要求出租人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构成了合同关系和侵权关系的竞合,承租人可以择一选择。”李巧英说。

  在此类案件中,如何认定案涉房屋甲醛超标、当事人身体不适与涉案房屋甲醛超标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当事人维权的难点,也是法院审理的重点和难点。

  在李巧英看来,甲醛超标的事实应被法律所认定,才能切实保障承租人的权益,而认定的方式毫无疑问需要通过甲醛检测,甲醛检测看似简单,但如果不符合法定程序等要求,将难以达到维权的目的。“空气质量数据是动态的,会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发生变化。作为承租人,一定要注意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时,双方均应在场。若出租人拒绝到场,需保留通知出租人到场的证据,如微信、短信、通话记录等等,表明曾通知过出租人。检测过程中,尽量全程录音录像,同时注意检测程序要规范。在这类诉讼中,出租方自认空气质量存在问题的书面材料、录音等证据尤其具有证明力,承租人应着重收集整理。”李巧英说。

  另外,李巧英认为,承租人身体不适与承租房屋甲醛超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较难证明。对此,承租人应在承租案涉房屋期间前往医院进行诊断,提供由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

  本案中,王某出示的检测报告虽系其自行委托检测,但一定程度可说明房屋存在甲醛、苯、甲苯等含量超标的高度盖然性。王某在起诉前已自行搬离房屋,党某也已将房屋收回并再次出租,且收回房屋后未及时再对房屋空气质量进行检测,致使房屋丧失了重新鉴定的条件,导致涉案房屋是否存在甲醛、苯、甲苯等含量超标处于无法查明的状态。

  最终,本案经过法官充分地释法明理,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一致:案涉租赁合同解除,党某当庭向王某支付各项费用合计3000元,王某当庭撤回起诉,纠纷最终得以化解。

  在房屋租赁市场日益繁荣的今天,常常存在将房屋装修后快速对外出租的情况,而没有设置合理期限或者采取适当措施净化房屋内的空气,最终导致出租房屋内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危及承租人身心健康现象时有发生。

  李巧英表示,出租人应秉持诚信原则,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满足法定及约定标准的房屋。同时,租客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明确房屋环境质量标准,在租房合同中,租客应要求房东明确房屋的环境质量标准,可以要求房东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或证明文件。其次,应约定检测义务,在合同中约定房东有义务对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并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可以约定租客在入住前有权自行进行检测,并在发现甲醛超标时要求房东采取措施解决。再者,要明确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如果租客发现房屋甲醛超标且房东未能及时解决问题,租客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总之,租客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应充分了解房屋的环境质量,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同时,通过实地考察、了解房东背景等方式,提高租房的安全性和舒适度。在此基础上,双方遵循合同约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租赁关系。”李巧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