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将强制检测室内空气 不合格罚款工程建设价格4%

发布时间:2024-06-10 |   作者: 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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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购买了新房,特别是带装修的房子,有市民担心因为建设工程材料的品质不合格造成室内环境污染超标,对于市民的这一担心,我市将通过立法管理建设工程材料的方式杜绝这样的一种情况。对于《条例(草案)》,市人制委员会建议增加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完工验收时检测室内环境质量的相关条款。

  购买了新房,特别是带装修的房子,有市民担心因为建设工程材料的品质不合格造成室内环境污染超标,对于市民的这一担心,我市将通过立法管理建设工程材料的方式杜绝这样的一种情况。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昨起召开第二次会议,作为会议议题之一,将审议表决《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昨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员会议,期间听取了市人制委员会关于 《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于《条例(草案)》,市人制委员会建议增加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完工验收时检测室内环境质量的相关条款。

  今年4月下旬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 《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草案)》。在昨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全员会议上,市人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万振东向本次会议作了关于 《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报告表示,对于《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草案)》,有的委员提出,目前,建设工程材料污染超标问题突出,由此引发的市内环境污染极大损害了民众身体健康,建议在法规中对此予以规范。根据这一意见,法制委员会建议依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要求,在草案第二十八条增加一款,规定为“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完工验收时,建筑设计企业应当委托拥有相对应资质的检验测试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验。室内环境质量检验测试不合格的,不得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草案修改稿第十一条第一款)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第二十四条提出“建筑设计企业未依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验或者室内环境检验测试不合格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造价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如果我市立法通过了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市民购买住宅将再添一项质量安全保障。那么依照国家强制标准,室内环境检验测试将检测什么?对此,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滕延文和记者说,住建部去年6月发布的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是室内环境质量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首次对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和混凝土外加剂、黏合木结构材料、壁布、帏布甲醛的释放量作出明确规定。其中,有关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的规定成为强制性条款。同时,新国标增加了涂料、胶粘剂中甲苯、二甲苯释放量的规定。针对要求检验室内环境的普通住宅用户逐年增加的状况,新国标还细化了室内空气取样测量过程,提出了更为严格、具体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增加了简便取样仪器检测的内容。

  在市民最为关心的室内空气质量检验上,具体检验测试的项目为甲醛、苯、氨、挥发性有机物和氡。滕延文说:“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前在执行上,民用建筑竣工验收都是通过抽检方式来确定室内环境污染是否达标。如果我市通过这一立法,实现分户验收,即每一户都要在验收时进行环境质量检验,将大幅度提升房屋质量保障。”

  据了解,目前我市具备室内环境检验测试资质的企业或机构有30多家。 (记者 刘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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