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6-18 |   作者: LJ减水剂系列



描述:...

产品详细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按照证监会、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相关联的内容,公司业务属于“高强、高性能结构材料与体系的应用”的鼓励发展的建筑行业。

  商品混凝土行业市场规模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影响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数据,2023年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30万亿元,同比增长3.0%,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提高5.9%,增速呈现回落趋势,房地产开发投资下滑9.6%,降幅仍然明显。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1.17亿平方米,同比下滑17.75%;全国商品房销售额11.66万亿元,同比下滑12.53%,房地产终端消费市场仍然低迷。

  在商品混凝土产量方面,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3年,商品混凝土市场需求量继续下滑,行业经营效益继续走弱,全国商品混凝土产量同比下降5.5%。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3年,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3.01万亿元,同比增长6.1%。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3%。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提高7.0%,增长幅度有所放缓,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3.2%,下降幅度仍然较大。商品混凝土市场需求量与房地产开工及施工面积关联较大,重庆市2023年房地产施工面积2.05亿平方米,同比下降9.3%,下滑幅度较去年有所缩小;房地产新开工面积1,970.51万平方米,同比下滑11.3%,下滑幅度较去年明显缩小。

  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3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生产量为5,627.11万立方米,同比下滑1.86%,降幅大幅收窄。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价格信息网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3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C30规格)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342.50元/立方米,较上年下降47.08元/立方米;碎石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100.75元/吨,较上年下降5.33元/吨;特细砂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206.67元/吨,较上年下降16.67元/吨。

  公司是以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同时生产建筑用砂石骨料的建筑材料制造商,目前主要生产并销售各强度等级的普通商品混凝土、高强度商品混凝土以及特种商品混凝土,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房地产开发和道路、桥梁、隧道、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截至报告期末,企业具有4个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设计生产能力约1,550万立方米/年;拥有砂浆生产线万立方米/年。公司是“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评级标识”企业。

  公司成本招采中心及各生产基地供应部门依据年度、月度的销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实施原材料采购,试验室负责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验。

  在水泥的采购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即选择重庆市产品的质量、供应能力排名前列的水泥制造商进行长期、深度的合作。同时,公司各生产基地综合比较价格、产品的质量、运输距离等因素,选择数家水泥生产商作为备选,在水泥需求量较大且主要供应商难以满足公司需求时进行采购。

  砂石骨料供应方面,企业具有石灰岩矿山资源,砂石骨料能够很好的满足大部分生产需求,也会适当采购外部砂石骨料作为补充。对外采购时,公司采取市场询价机制,根据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采购。

  对于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公司成立了动态合格供应商名录,选择其中的3-5家供应商开展长期合作。

  公司通过自有生产线为主、租赁生产线为辅的生产方式,按照每个客户需求组织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各生产基地的生产部门根据客户的工程施工进度和混凝土需求情况在每月末制定各施工项目未来三个月的预计生产计划。客户通常提前一天向公司提出供货需求,生产部门汇总客户的真实需求后制定次日具体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设立了生产调度中心,对各种资源集中调配,统筹安排混凝土生产、运输和泵送等各个运营环节;试验室负责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质量检验;技术部门负责根据生产任务单调整并下发生产配合比;生产部门机楼控制室负责操作自动化生产系统按照配合比生产混凝土;运输部门负责混凝土运输保障;设备部门负责混凝土泵送环节。公司的生产组织和资源调配系统能够有效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稳定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以及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

  建材分公司及光成建材(以下合称“建材公司”)负责砂石骨料生产的统一管理,组织矿山开采、砂石骨料生产;供应部门依据砂石骨料库存情况及市场供需情况向建材公司提出砂石骨料供应要求;建材公司根据供应部门提出的要求组织砂石骨料的生产;生产完成后由运输部门负责将砂石骨料运输至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用于商品混凝土的生产。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是按照每个客户需求,对装配式建筑中涉及的预制混凝土部品、部件实施生产工作。现阶段,公司主要以客户提供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工艺图纸为生产依据,通过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根据约定交付时间予以交付。

  公司商品混凝土的销售市场主要为重庆市主城区,销售客户主要是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及各生产基地销售部门开展日常销售工作,其中,营销管理中心以拓展新的大客户为主要任务,保障公司客户群体不断扩大;各生产基地销售部门对客户的资金实力、财务、诉讼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客户进行投标或谈判,确定合同条款;合同评审委员会对合同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销售部门与对方签订销售合同。合同中的销售价格通常约定以市场指导价为基准,若商品混凝土、砂石骨料市场价格涨跌达到一定幅度时,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商品混凝土的销售采取即产即销的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施工进度组织生产,运送至施工现场,由客户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对账并结算。

  公司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销售市场主要为重庆市,销售客户主要是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公司销售部门依据客户对装配式混凝土预先制作的构件的需求,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2023年末,公司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并生产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2.08万立方米,目前正处于市场拓展阶段。募投项目进展的具体情况请关注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的相关内容。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量为558.7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1.04%;实现营业收入19.87亿元,同比增长20.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3亿元,同比增长113.30%,实现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0亿元,同比增长109.1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为了保障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及上交所年报编制要求,并且对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按约定审计范围及要求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曹彬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春梅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3年,公司审计费用合计10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审计收费主要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4年,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将以2023年度审计收费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情况、所处行业情况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证明,并且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业务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证明,并且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业务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933.7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含孳息)为50,309.2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0.73%,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孳息)为5,091.99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管理、报告和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3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现金管理利息和普通存款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未含孳息)50,309.26万元,占募集资金初始净额40.73%;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3,933.7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国家于2019年12月出台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日开始实施。据国家统计局和重庆统计局统计,2020年至2023年,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下:

  商品混凝土行业受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公司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销售市场在重庆市,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0年至2023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量及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装配式混凝土预先制作的构件产品的下游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目前,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先制作的构件处于发展初期,尚无行业相关数据。

  受房地产行业下行影响,2021年以来,多家房地产企业出现资金紧张的情形,部分房地产企业甚至出现了债务危机。2023年,全国和重庆市房地产固定投资额和新开工施工面积均有不同程度下滑,导致装配式混凝土预先制作的构件产品需求下滑明显。随着下游市场总需求的减少,市场竞争加剧,装配式混凝土预先制作的构件发展不及预期。

  鉴于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市场发展情况不及预期,公司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并于2022年末完成了第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已累积投入8,962.44万元,其中,2023年投入3,933.70万元。目前公司具备了一定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2023年,装配式预制构件生产量为2.08万立方米。

  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后续投入计划延期至2026年3月。公司将根据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市场发展情况合理、审慎安排该项目后续的建设投入。

  砂浆(包括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产品的下游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整,根据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协会统计,砂浆行业发展规模未达预期,详细情况如下:

  2023年2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搅拌站建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搅拌站建站管理要求,规范行业发展。

  受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砂浆市场规模发展不及预期,其中,干拌砂浆市场规模仅200万吨、湿拌砂浆市场规模不足100万方,2023年均有不同程度下滑,砂浆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

  为了低成本且快速的切入砂浆细分行业,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及购买资产的议案》,以自有资金购买重庆砼心建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条砂浆生产线万立方米,公司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2023年,公司砂浆生产量为12.59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1.94%。

  综上所述,重庆市砂浆市场发展情况不及预期,未来发展空间有限且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公司已通过购买砂浆生产线的方式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干拌砂浆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干拌砂浆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随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车辆租赁公司的企业质量的优化、运营规模的增长,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车辆租赁公司在车辆维修、计提折旧、人员管理、车辆调度、车型结构、车型数量等方面更具优势。根据公司对租赁车辆和自有车辆运输成本的统计,租赁车辆运输成本低于自有车辆运输成本;并且,随着新能源车辆的不断发展,如果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由燃油车转换为新能源车,租赁方式将为公司节约转换成本,并保证灵活性。

  2022年以来,公司采用租赁新能源车辆的方式逐步替换燃油车辆,截至目前,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输任务均由租赁的新能源车辆完成,并且能够满足公司日常运输任务。

  2020年9月22日,我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碳中和”目标,即:“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12月31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确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2021年3月5日,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出“碳达峰”。

  2023年2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并书面通知重点排放单位。目前,公司尚未纳入重点排放单位。

  根据测算,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将使公司新增475台各类车辆,预计每年将新增柴油消耗1,521.63万升,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万吨,增加能耗约1.86万吨标煤,单位能耗为0.75吨标煤/万元,预计未来将会给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综上所述,公司采用租赁车辆的方式保障日常运输任务,不仅使得运输成本更低、管理更高效,并且结合国家未来“碳排放”发展趋势,公司在未来经营中能够灵活转换使用新能源车执行运输任务;为合理审慎使用募资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涉及资金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70,00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9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3月1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1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0月9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11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有效期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35,000万元,在相应的有效期到期前,公司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协定存款等类型的存款产品,无到期收回和新增的现金管理、投资有关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如下:

  上表中的协定存款为存款类产品,“认购金额”为2023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本金及其孳息均在募集资金账户内;“实际收益”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累积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