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票据主要来自于其下游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大型基础设施建筑施工公司,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020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长13.84%,主要是由于公司出售的收益持续增长,同时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充分的利用自身良好的商业信用,逐步增加使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付款,由此减少了以票据背书转让方式支付货款,导致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增加较多。
2021年末,应收票据较上年度减少20.77%,主要系部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所致。A、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取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范票据的“云信”、“融信”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不应当在“应收票据”项目中列示,因此公司将原先在“应收票据”中列示的“融信”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16,599.14万元转入“应收账款”科目进行计量和列示。B、2021年末,公司在应收票据已到期未承兑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公司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的金额为5,438.72万元。
公司在应收票据已到期未承兑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根本原因系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即使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无法兑付,发行人仍保有向其交易对手(即公司的下游客户)追索货款的权利,故将票据权利转为了收款的债权,将其转入应收账款等科目核算。公司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后按照账龄连续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的金额及占应收票据余额的比例详细情况如下:
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金额为5,438.72万元,增幅明显,根本原因系2021年末公司持有的出票人为恒大集团及其关联方等企业的应收票据发生逾期。2021年末,公司已针对直接客户和出票人均是恒大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商业票据单项计提了全额坏账准备,该部分票据金额为107.55万元(其中包含已逾期并转入应收账款的票据47.55万元和尚未到期的票据60.00万元)。其他已逾期未兑付的票据,公司已将其转至对应直接客户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垒知集团关于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具有收取对价的权利,但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时确认的应收款项,重分类列示为合同资产。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列示的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高,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之和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但各期末占总资产及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高,主要是由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特点决定的。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商及建筑施工公司,由于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筑项目普遍具有较长的施工周期且下游建筑客户通常会保留特殊的比例销售货款待建筑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商品混凝土生产商对于其上游客户的货款回收普遍具有待回收金额较大且回收周期较长的特点。受此影响,处在行业上游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商应收账款金额也普遍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均超过85%,应收账款结构情况良好。
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289.34万元、8,926.74万元,主要系应收质保金,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合计欠款分别为9,290.73万元、10,345.51万元和16,139.22万元,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4.86%、4.84%和5.41%。(5)预付款项
如上表所示,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8,441.17万元、9,725.22万元和9,923.09万元,占同期末总资产占比分别是1.69%、1.52%和1.31%。公司报告期内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原材料采购款。
截至2021年12月末,预付款项余额中无预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和另外的关联方的款项。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4,759.69万元、5,776.61万元和4,669.64万元,占同期末总资产占比分别是0.95%、0.90%和0.6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投标保证金等。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18,668.31万元、31,501.60万元和46,236.06万元,占同期末总资产的占比分别是3.73%、4.91%和6.11%,整体呈上涨的趋势,主要系近年来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存货规模增加所致。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整体呈上涨的趋势,主要是公司销售增长,原材料和半成品备货量增加所致。
公司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公司依据客户的订货合同组织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存货基本有销售合同对应,且本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存货跌价风险较小。
公司销售区域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分布较均衡。垒知集团销售区域大多分布在在华东、西南、中南等地区,红墙集团大多分布在在华南、西南等地区,而公司产品营销售卖区域覆盖更广,导致公司存货储备量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偏大,因此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发行人的基本的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中的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和功能性材料,主要服务为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检验测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而垒知集团的基本的产品/服务除外加剂新材料外,还包括软硬件销售及服务、商品混凝土等;红墙股份的基本的产品除混凝土外加剂外,还包括水泥等。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产品结构的差异导致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发行人基本的产品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的主要原材料聚醚主要系发行人自行生产,发行人高性能减水剂生产流程更长,备货周期也更长,从而使得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注:2021年12月31日产成品期后销售数据为截至2022年3月末的期后销售情况。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生产与采购按照生产计划组织进行,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结存的产成品基本实现销售,不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垒知集团、红墙股份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定制生产模式,2019年末、2020年末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混凝土外加剂等基本的产品技术附加值较高且公司产品毛利率相比来说较高,未发生存货跌价情形,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06.17万元、2,323.56万元和7,037.42万元,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系公司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房租费用和预交企业所得税。
公司最主要的非流动资产为固定资产,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占比分别是66.99%、65.95%和62.84%。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建科院”)系公司于2020年投资,目前公司持股票比例为38.00%。辽宁建科院主营业务为工程质量检验服务及外加剂生产与销售,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发行人通过混改方式战略投资辽宁建科院,形成合作关系,有利于发行人提升在东北地区的影响力。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市政院”)系公司于2020年投资,目前公司持股比例为38.00%。辽宁市政院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设计服务,业务范围为市政工程领域,与发行人的客户所属行业存在一定重合。发行人通过混改方式战略投资辽宁市政院,有利于发行人强化在市政工程领域的技术合作与客户开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系近年来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2019年收购检测中心及为扩大业务规模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所致。
公司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在建工程分别为9,745.65万元、8,218.65万元和1,926.53万元。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0年末大幅减少,主要系四川基地、句容基地完成建设并转固所致。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在建工程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未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针对公司租赁的办公场所确认使用权资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188.37万元。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和专利权,截至2021年12月末,土地使用权、软件及专利权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91.05%、3.43%及5.52%。2020年末公司新增专利权,主要系公司2020年收购道成不锈钢和协和助剂所致。
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14,945.63万元,主要系2019年5月收购检测中心58%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及2020年12月公司收购道成不锈钢80%股权所致。2021年增加商誉52.97万元,为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收购上海苏科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所致。发行人商誉减值测试按照该资产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经减值测试,不存在商誉减值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技术改造费。(8)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因资产减值准备、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和递延收益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确认的。
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预付土地款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7,395.4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93%,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98%。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85%、93.99%和86.34%。公司的流动负债比例较高、非流动负债比例较低,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业务模式的特点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职工薪酬等。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上述5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8.82%、91.64%和92.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不存在本金或利息逾期未偿还的情形。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付票据的余额分别为24,927.00万元、44,496.86万元和93,806.5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47%、16.81%和28.39%。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票据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提升且自2019年开始与供应商采用票据支付方式增加所致。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27,356.78万元、40,627.85万元和42,479.33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50%、15.34%和12.86%,2021年末占比下降较多,主要系公司与供应商采用票据支付方式增加所致。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9,479.21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98%、0%和0%。2020年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预收款项转计入合同负债。
2020年起,由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发行人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8,130.08万元、6,887.61万元和7,487.30万元,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公司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其他应付款分别为44,707.51万元、45,146.49万元和42,417.85万元,占公司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79%、17.05%和12.84%。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股权收购款、股权激励应付款项和业务保证金等。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598.92万元、3,322.77万元和30,000.00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9%、1.25%和9.08%。2021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大幅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长,运营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2021年末,公司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为3,516.89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比例为1.06%。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9,524.74万元、11,623.29万元和10,131.44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00%、4.39%和3.07%。公司递延收益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3、1.70和1.77,速动比率分别为1.35、1.58和1.61。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保持较高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强。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分别为47.52%、41.29%和43.65%。公司总体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水平处于合理的状态,财务杠杆利用率适当,长期偿债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在偿还贷款本息方面未发生借款到期未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2019年及2020年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垒知集团、红墙股份在收入规模、产品结构以及客户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司流动负债、总负债规模相对较高,2021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较为接近。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00、1.77和1.71,略有波动,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30、8.98和7.53,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77、0.64和0.64。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总体保持稳定,公司资产的整体运营效率较强。
公司销售区域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分布较均衡。垒知集团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华东、西南、中南等地区,红墙集团主要集中在华南、西南等地区,而公司产品销售区域覆盖更广,导致公司存货储备量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偏大,因此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中的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和功能性材料,主要服务为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验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而垒知集团的主要产品/服务除外加剂新材料外,还包括软硬件销售及服务、商品混凝土等;红墙股份的主要产品除混凝土外加剂外,还包括水泥等。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产品结构的差异导致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发行人主要产品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的主要原材料聚醚主要系发行人自行生产,发行人高性能减水剂生产流程更长,备货周期也更长,从而使得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28,626.10万元、361,961.63万元和449,962.29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9%,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混凝土外加剂收入分别为297,571.21万元、309,758.53万元和375,855.37万元,是发行人主要营业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混凝土外加剂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产品主要集中在高性能减水剂和功能性材料,高效减水剂销售收入呈逐步下降趋势。2019年收购检测中心以来,发行人检验检测服务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报告期内,检验检测服务收入分别为31,054.89万元、52,203.10万元和61,537.65万元,占发行人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5%、14.42%和13.68%。2021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中新增其他收入,主要系收购江苏道成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借助其定制化生产、优质配套服务等竞争优势,大力推进高性能减水剂民用化战略。除了进一步稳固铁路、核电、公路、水利等大型工程建设领域的客户外,公司积极拓展了高性能减水剂在民用建筑领域的应用,为该项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高性能减水剂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0.80%、66.25%和66.33%,是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收入中占比最高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高性能减水剂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检验检测服务收入占比有所提升所致。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高效减水剂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59%、7.42%和4.83%,占比逐年下降,主要系高性能减水剂对于高效减水剂的逐步替代所致。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来源于华东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39.44%、43.85%和43.45%,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逐年增长,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分别增长24.40%和30.46%,与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趋势相匹配。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最重要的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占比分别是81.43%、69.95%和72.25%,受原材料价格影响有所波动。2020年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自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运费重分类至成本,使得制造费用占比大幅提升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环氧乙烷、丙烯酸、工业萘、甲醛和葡萄糖酸钠等,上述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如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